暮光博客

小心你讨厌的东西,因为你很可能被它塑造成某种形状

有关于「暧昧」

生活 27 条评论

事实上,我与一个女孩儿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暧昧关系,直到昨晚才结束。但不是我上上篇博文《喜欢上一个女孩儿》中所写的那个女孩,其实我与那篇日志中的女孩最后并没有什么结果。今天所写的,是另一个女孩儿。

我是在九月份新生迎新晚会节目准备期间认识她的,但是当时的交流仅局限于 QQ 上,而且并没有过太多的交谈。真正开始交谈是在国庆假期之后,当时我就有几首好听的歌顺手推荐给了她,她居然也非常喜欢!于是才开始正式地交往并尝试去了解彼此。我们见面,晚上在校园里散步,在学校情人岛内的长椅上坐着聊啊聊;我们一起吃饭、看电影、打游戏… 完全就处在一种「友达以上, 恋人未满」的状态。

直到昨晚,我决定处理这一段暧昧关系。暧昧的结果无非只有两种:进一步恋爱、退一步做回普通朋友。维系这种暧昧关系让我感到不安,在我不能对两个人的关系做出明确界限的情况下,我通常会不安,这种隔着雾的朦胧感实在让人恼火!于是在昨晚她谈到陈奕迅的 “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, 竟花光所有运气” 歌词的时候,我对她表白了。说实话我对她是动了情的,我想对她说早安晚安,我想带她去坐帆船、看大海、看星星,我也想和她睡觉。同时我也笃信她同时喜欢着我,表白应该是会成功的。结果,却失败咯。我对她说:“做我女朋友吧!” 她却像是在顾虑什么似的不肯答应,她是想维持现状的,继续将这暧昧进行下去。人与人真是不同的,她可能享受这暧昧的过程,可我却在这看似美好的暧昧中惴惴不安,急于去明确两个人的关系(或许我是错的?)。我说咱们如果继续暧昧下去会让我觉得不舒服,于是她提出做回普通朋友,我也只是简短地回了句 “好” 然后互道晚安,结束了昨天令人郁闷的夜晚。

享受暧昧的感觉是每个人的权利,只能说暧昧的本身是矛盾的,一旦双方有任意一方所谓的联想只是 “想多了”,那这段暧昧是注定走向终结,注定开不出任何结果的。所以我也不会揣测她什么,我只是动情了,只是开始构建与她未来的宏伟蓝图时突然意识到彼此未确定的、模糊的关系,所以我决定表白,来升华或结束这段关系。

我应该是产生了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吧——她喜欢我。昨个晚上,在我们做回普通朋友之后我辗转反侧睡不着,思考着这段时间内各种相处的片段,用脑子去回放、分析,愣是什么都他妈没分析出来。

知乎有段答案写的很不错:

暧昧的本质在诱惑,基本要点在激发对方的征服占有欲,而不激发对方的防御心。暧昧中的信号,必须模糊不清的,用友谊也能解释得通。直接的语言表白和身体动作,通常都意味着暧昧的终结,是暧昧中的大忌。
正是那暧昧中那一个个击中你心灵的温暖瞬间,构成了海妖歌声中一连串的迷人音符。闪闪发光。
暧昧真是个残酷的斗争,谁动情谁牺牲。

牺牲倒不至于,只是有点想她呢,这段思念估计还会持续几天。我还是想得开的,毕竟我在对她动心后,发现了其中的矛盾后还是全身而退了!

「关于想你这件事,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,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。」

我抽着烟,在宿舍楼六楼大厅的窗口望着常州的夜色想着。

爱你真是太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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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Keepsafe

    我还爱着你,如果你也爱我,请联系我。你知道我的微信,

    安全词是:香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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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关于想你这件事,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,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
    这句话挺好,转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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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这种感觉只有年轻的时候有过,真正出了社会,一切都是枉然 :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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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不爱拉倒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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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爱医学

      nofollow">@爱医学 : 我很爱她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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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@Lawcy

        一个巴掌拍不响,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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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1. Lawcy
          @爱医学

          现在是俩巴掌了,响得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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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加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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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勇敢de小细菌

      加油咯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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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哎,说不清,那我也不知道了 好纠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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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Me.稀奇

      好喜欢你博客的主题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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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唉。。。暧昧的关系,俺屌丝啥都不想说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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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Flippy

      没有谁是真正的屌丝呢!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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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博客版式相当不错,文章也很出彩,是写家吧。望回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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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收录独立博客

      文笔很烂,不是写家啦,已回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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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JV

    年轻就是好,够激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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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JV

      享受年轻,再不激情就老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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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暧昧的结果无非只有两种:进一步恋爱、退一步做回普通朋友。
    处对象的结果也无非只有两种:进一步结婚、退一步 互不联系或保持联系(看个人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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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maillot saxo bank

      这么说来,男女之事也只有两种结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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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@Lawcy

        就是这么个理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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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通过前面的博客和这篇博客,感觉博主乃是个多愁善感而且责任心强的一个人,其实暧昧到最后也挺好,她所担心的和你担心的其实一样,只是角度不同罢了,其实能走到“喂食”这一步的,基本上就没必要确定发出:做我女朋友这样的信号,直接接着往下发展,你弄的像是要正名分似的,女孩子一想,突然就属于你,不自由了,所以担心,看你对她还有感觉,接着从普通朋友出发吧,偶尔必要的时候带点男子汉气概(粗鲁的代名词),让缺乏安全感的女生绝对:哥哥是靠的住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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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smartsun

      是啊,我弄得确实像正名分似的,贴切无比。而在昨天我也搞清楚了她的顾虑,她一直以为我和上一段恋爱还有纠葛,昨天她给我发来一首歌的歌名截图,歌名叫做“你知道我在等你们分手吗”,我才醍醐灌顶!现在恢复了之前的关系,谢谢仁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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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@Lawcy

        不客气,未来路还很长,彼此珍惜,一直走下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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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有戏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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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窃窃私语

      233 这个不好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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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输入法出卖了我的昵称。
    博主请加油,会有更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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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Lawcy
      @wandeshiam

      谢谢嘛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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